羊城晚報訊 記者謝穎、通訊員黃彩華報道:14年前,曹某在東莞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,導致一名五旬男子不幸身亡,事發後曹某潛逃外地。今年3月,曹某在湖南老家被公安機關抓獲,隨後被提起公訴。昨日,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已受理曹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,將擇日排期開審。
  曹某是湖南省嘉禾縣人,2000年4月18日18時許,時年32歲的他駕駛一輛摩托車行至虎門九門寨路段時,遇到50多歲的高先生騎自行車經過,摩托車車頭右側與自行車車頭左側發生碰撞,造成高先生倒地受傷,經送院搶救無效死亡。次日零時許,曹某在醫院逃逸,後不知去向。
  經法醫鑒定,被害人高先生符合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。經交警部門認定,曹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。時隔14年後,2014年3月5日11時許,民警在曹某的湖南老家某一工地處將曹某抓獲。
  起訴書稱,曹某無視國法,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駕駛機動車致一人死亡,且肇事後逃逸,負事故的全部責任,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編輯: 鄔嘉宏  (原標題:男子騎車撞死路人 潛逃14年終落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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